最近,成都市一些不法分子用受到严重污染的废弃棉制品制作棉絮,受到社会的谴责。不法分子的犯罪行径令人愤慨,他们不明是非、不识荣辱的愚昧状态更令人震惊。大家都看到,他们面对摄像机镜头大谈犯罪“事业”的发展前景时,非但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耻辱感,相反却备感荣耀!由此可见,开展正确荣辱观的教育,是贯彻“以德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是疗治愚昧的一剂必不可少的药方。
荣誉与耻辱,是一对重要的道德范畴。荣誉同义务、品德紧密相联,它既是指社会对个人履行义务的道德行为的褒奖,又是指个人对这种褒奖的主观感受,是品德中的知耻心、自尊心、自爱心所得到的满足。当然,荣誉与耻辱都不是抽象的,它们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那里各有具体的内容。恩格斯说:“每个社会集团都有它自己的荣辱观。”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都把个人私利摆在社会利益之上,而不把为社会履行义务当作荣誉的主要内容。个人特权的大小、等级的高低、财富的多寡成为他们衡量荣誉与耻辱的标准。同剥削阶级的荣辱观相反,无产阶级衡量荣辱的标准,不是个人的财富、权势和门第的大小或高低,而是对阶级、社会、人类贡献的大小。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个体成员道德取向的多样性,是这个阶段的一个重要特征。表现在荣辱观上,既有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观念,又有从国外涌进来的西方资本主义观念和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封建主义观念。它们互相交织,共同影响着社会成员的行为。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看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行为受到了社会大多数人的公认与褒奖。但另一方面,“官本位”的思想仍有着较大的市场,升官晋级,光宗耀祖,被不少人所认同。崇尚拜金主义,“笑贫不笑娼”,也并不少见。信奉享乐主义,视艰苦奋斗如敝帚,讲排场,摆阔气,奢侈浪费,一掷千金,更是司空见惯。这种荣辱颠倒,把腐朽当神奇,把痈疽当宝贝的行为,都是对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严重损害。我们应当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道德的导向作用,通过嘉奖或惩罚,表扬与批评,形成对荣辱的正确社会评价,唤起人们自我意识中知耻和自尊的良知,使广大群众真正懂得,为人民服务光荣,损害群众利益可耻;勤劳致富光荣,不择手段诈取钱财可耻;艰苦奋斗、勤俭朴素光荣,铺张浪费、奢侈挥霍可耻;勤奋学习、掌握知识、跟上时代光荣,懒惰无知可耻,从而达到匡正社会风气的目的。
解决好各级领导干部的荣辱观问题,在当前具有相当的紧迫性。领导干部是领导现代化事业的中坚力量,同一般群众相比,衡量他们行为的“荣”与“辱”的标准应当更高;领导干部又处在各级权力岗位上,他们所遇到的成败进退、个人荣誉与集体荣誉的关系等问题,比普通群众多得多。领导干部如果放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在荣辱观问题上迷失了方向,就会摆不正权力和义务的关系,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就会醉心于对权势的追逐,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们一定要在对各级干部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时,把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提出来。要强调“知耻”、“慎独”、“自警”、“自省”,在任何情况下保持强烈的自尊心、自爱心。要划清真荣与虚名的界限,反对各种浮夸行为。要在荣誉面前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而不能贪天之功为己有,见到问题就躲,见到便宜就占,见到荣誉就上。